法律與心理的共進
近期隨著「我們與惡的距離」的熱潮,引起大家對於相關社會事件的關心,相關議題開始發酵。劇中演員曾說:「本劇沒有要給觀眾答案,人生本來就是無解的。」劇中拋出許多議題,讓同處在這個社會的人們,能夠有討論的空間。
看到我們與惡的距離被大家熱烈討論,身為未來有志於朝司法心理學發展的心理系學生,心裡很開心。我也認同這些議題很難有正確答案,很難完全根治,但與其擺爛,讓更多事件發生,我們可以試著去做些努力。
文中的趙儀珊教授從兒童發展心理學走入司法,提出了關於偵詢過程是否有誘導情形的質疑、為犯下殺人案的吳敏誠做發展歷程鑑定。其中在吳敏誠案中,法官想知道犯人的「教化可能」但這是個法律概念,在心理學並不存在,這些差距、困難都是司法與心理學需磨合的。
文內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是,法官問趙儀珊教授:「你有沒有考慮過被害者的感受?」教授回答:「沒有。因為我做的是被告的鑑定,沒有理由要去考慮,這跟被害人家屬的想法無關。」我認為心理學能提供給司法更多理性的元素,對我們的職責負責,用理性壓下感性,完善更加平衡的天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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